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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宣導
勞動部於109年1月31日公告,新化學物質屬標準登記第二級至第四級經取得中央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核准登錄,得免依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申請核准登記。
新化學物質屬標準登記第二級至第四級得免依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申請核准登記.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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