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大專校院資深環境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獎勵原則」,請填寫推薦表單函送本部
請貴校符合本部「大專校院資深環境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獎勵原則」者,於114年8月15日前填寫推薦表單1式2份函送本部,請查照。
- 依據旨揭獎勵原則辦理。
- 如貴校有符合旨揭原則獎勵資格者,請依附件格式填寫推薦表單1式2份函送本部,本部查核屬實後即通過審查。
- 另請提供資深主管之生活照(檔案大小至少1MB)及優良事蹟簡述(字數75至80字)以電子郵件寄送至shwc@mail.moe.gov.tw,俾利後續表揚活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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